Tuesday, August 3, 2010

东穿事发

终于走到这一步,这阶段。

老板终于知道了。明天将是谈判天。

留下的原因是什么呢?钱吗?同事吗?朋友吗?

如果,老板给丰厚的条件要求留下,该留下吗?

同样的工作,新老板的作风,又能令我呆多少个三年?

离开原因又是什么呢?厌倦了过去六年的工作?

之前曾经并肩作战的朋友都离开了?

还是是时候尝试新工作,新环境?

去或留?今晚要有个结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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